校内各院(系):
(责任编辑:)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规范学生毕业补考工作,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生重修、毕业补考管理办法》的要求,考虑到我校2009届毕业班学生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教务处将组织安排2009届毕业班补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补考对象 参加补考学生为我校2009届毕业班学生。 二、补考课程范围 此次补考只安排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凡本学期已开设的课程,此次补考一律不予安排,各院系也不得另行安排考试。 三、报名办法 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到各院系教学办公室报名,请各院系严格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和补考课程,于5月20日前将要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名单及科目报教务处202办 公室(交一份纸质和一份电子表格)。请各院系在附件中下载《华中师范大学2009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补考报名表》。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将于5月30日前公布在教务处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 五、补考考试的试卷、评阅,成绩登录等工作的要求 补考科目试卷由院系提供原课程未启用的B卷,考试完毕后该课程教师严格按学校相关要求评阅试卷并于6月9日前将学生成绩交各院系教学办,教学秘书在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班学生补考成绩录入工作,请大家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核。 六、考试监考人员安排 此次考试学校教务处将统一安排考场,监考人员由各院系教学秘书安排的老师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七、考试要求 参加毕业补考学生不得申请缓考。2005级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学生信息卡,若证件丢失,须院系开具证明。院系证明要求贴上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到学工部加盖公章。 请参加补考的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情况,学校将严格按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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