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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3-03-27 15:51  阅读次数:

外国语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认真研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督察组, 复试组、考务组、成绩复核组、复试格审查组。

 

二、工作方案

(一)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1.外国语学院所有专业均为线下复试;

复试时间:2023331--41日。

报到时间:2023331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外国语学院三号教学楼3408等教室(具体详见安排表)。

考生报名时提交研究生院通知规定的材料(见附件一),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复试最低分数线、复试人数和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总分及单科分数满足外国语学院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专业

名称

研究方向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拟录取人数(不含推免生)

复试人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外国文学(英语类)

393

54

54

81

81

17

21

外国文学(日语类)

366

54

54

81

81

2

3

外国文学(法语类)

363

54

54

81

81

1

1

外国文学(韩语类)

363

54

54

81

81

1

1

外国语言学(英语类)

397

54

54

81

81

10

14

外国语言学(俄语类)

388

54

54

81

81

1

2

翻译与传播(英语类)

380

54

54

81

81

2

3

外语教育研究(英语类)

363

54

54

81

81

1

1

学科教学(英语)

不区分研究方向

376

51

51

77

77

36

44

英语笔译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8

54

54

81

81

23

28

英语口译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3

54

54

81

81

7

9

日语笔译

不区分研究方向

372

54

54

81

81

13

17

( 注:根据我院今年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特对上表作以下几点说明:①全日制普通招考计划数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的指标数而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3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通知和要求,对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4、参加复试学生名单(见附件二)

5、复试安排

1)各专业、研究方向均包括笔试、面试的测试,每个环节满分100分,折算后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各环节成绩占比计算如下:

笔试

面试

复试成绩

60% 

40%

100%

①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报考研究方向知识与能力。

② 面试内容:外语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外语表达能力得分×20% +专业知识能力得分×40%+综合素质能力得分×40%。

面试时间:每名考生约为20分钟。流程如下:

A.外语能力测试。考生用研究方向语种对相关问题进行陈述,并回答考官提问,时间5分钟左右。

B.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考生对抽取的相关专业问题进行现场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C.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小组人员根据考生陈述和报考专业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10分钟左右。

2)具体安排如下:

 

报到

2023.3.31上午8:30-11:30

笔试

2023.3.31下午

2:00-4:00

面试

2023.4.1上午

8:00开始

地点

地点

等待准备室

面试室

外国文学(英语类)

3408教室

3301教室

3406教室

3407教室

外国语言学(英语类)

3408教室

3406教室

3406教室

3402教室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翻译与传播

3408教室

3401教室

3202教室

3201教室

学科教学(英语)+外语教育研究

3218教室

3408教室

3319教室

3320教室

外国文学(日语类)

+日语笔译

3317教室

3300教室

3319教室

3317教室

 

外国文学(法语类)

3318教室

3318教室

3320教室

笔试结束后4:30 开始面试

外国文学(韩语类)

3318教室

3318教室

3318教室

笔试结束后4:30 开始面试

外国语言学(俄语类)

3318教室

3318教室

3317教室

笔试结束后4:30 开始面试

 

  6、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7、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8、拟录取规则

      各专业、研究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9、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http://gs.ccnu.edu.cn/info/1075/8343.htm

10、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投诉电话:67868298  

信箱:wyyjsb@163.com

受理举报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x

附件2: 复试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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