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经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顺次补录以下2名博士考生,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拟录取研究方向 | 补录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综合考核成绩 | 拟录取导师 |
外国文学与比较文学 | 105115111101427 | 秦佳琪 | 86.72 | 何卫华 |
翻译与传播 | 105115111101461 | 张梦洋 | 83.33 | 苏艳 |
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5916
电子信箱:tinty2014@163.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外国语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