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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5-12-15 13:58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着力提高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审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等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招生专业目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导师

考试科目

备注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13




01外国文学与比较文学

5

(1)罗良功
(2)何卫华
(3)陈西军
(4)李俄宪
(5)王佳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研究领域:罗良功(英语文学、诗歌研究);何卫华(英语文学、西方文论);陈西军(英国文学);李俄宪(日本文学);王佳(法语文学)。

02外国语言学

3

(1)王佳宇
(2)柯贤兵
(3)董方峰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研究领域:王佳宇(社会语言学、话语分析);柯贤兵(语用学、法律语言学);董方峰(修辞与话语研究、近代中西语言文化交流史)。

03翻译与传播

3

(1)苏艳
(2)覃江华
(3)熊兵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研究领域:苏艳(翻译与传播研究、翻译史);覃江华(翻译与传播研究、翻译哲学);熊兵(文学翻译研究、应用翻译研究)。

04外语教育学

2

(1)徐泉
(2)范玉梅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研究领域:徐泉(外语教育学、二语习得);范玉梅(外语教育学、外语教师发展)。

、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6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我院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6.原则上我院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专项计划除外)。

7.申请人外语水平要求按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外语水平报考条件等要求执行,外国语学院不另行组织外语水平考核。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所有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1.网报时间:

2025年12月1日10:00——2025年12月30日17:00

报名提交成功后则无法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提交前认真确认报考信息。

2.报名网址:

https://grd.ccnu.edu.cn/student/bslogin(建议使用电脑端和最新版本的谷歌、火狐、360极速、Edge等浏览器)

3.提交申请材

报名须寄送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报考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收 (邮寄封面请注明“2026年博士报名材料”)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027-67865916

考生邮寄材料请使用顺丰或EMS快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含顺丰同城快递及其他同城快递)。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我院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的报名无效,已寄(送)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报考资格以及提交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材料评审环节。


(二)材料评审

学院组织材料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材料评审并给出评审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材料评审总成绩及各项成绩均百分制。材料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尚未完成论文,可提供硕士论文的开题报告和已完成部分)、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量化并作出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示。材料审核具体内容:

1.第二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总成绩 20%);

2.博士阶段研究计划(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总成绩 50%);

3.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尚未完成论文,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和已完成部分)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总成绩 30%)。

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3:1(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导师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

材料评审总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材料评审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于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总分值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6分钟),占20分。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进行陈述: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2分钟),占30分。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生作答。如用外语提问,考生需用同种外语回答。

环节三:综合能力考察(12分钟),占50分。考核组成员针对考生报考的学科领域提出综合性问题,考生作答。如用外语提问,考生需用同种外语回答。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 环节一成绩+环节二成绩+环节三成绩

4.综合考核成绩计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其中,专业基础考核占50%,综合能力考核占5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即

综合考核成绩 =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50%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单项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


(录取规则

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在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从报考相同方向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 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


、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学院纪检书记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严格把关考核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考核成绩单、考核及录取过程记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考核情况,录取情况等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申诉联系人:老师

申诉电话:027-67868298

申诉信箱:xzg@ccnu.edu.cn


、工作进度安排

外国语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表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20251231日前

公布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20261月7日前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20263 16日前

综合考核及结果公示

2026年4月30日前



外国语学院

20251212

版权所有 ? 2014 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三号教学楼

电话:027-67868297 传真:027-67868437电子信箱:sfl@ccnu.edu.cn